工程造價管理是指遵循工程造價運動的客觀規律和特點,運用科學技術原理和經濟法律管理手段,解決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、技術與經濟、經營與管理等工程建設活動中的實際問題,努力合理利用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提高投資和經濟效益的一切經營活動和組織活動。項目成本管理的基本內容是合理確定:有效控制,提高了效益。
1.工程造價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。
雖然我國已經制定了與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,但由于種種原因,仍然不夠完善。實踐中存在很多問題。與此同時,“有法不依,執法不嚴”的現象也屢見不鮮。比如招投標法在實踐中經常被扭曲,招投標議標、串標、圍標現象還很嚴重。
2.項目成本管理理念落后。
工程造價管理在中國的出現有其復雜的背景,計劃經濟模式的烙印在實際工作中還相當深。絕大多數工作仍停留在“三性一靜”(定額的統一性、多方面性、統率性和人工、材料、機械價格的安靜性)的基礎上,“四算”(估算、概算、預算、決算)往往是割裂的,造成“三超”現象嚴重。
3.工程造價沒有競爭力。
受長期計劃經濟體制和建筑行業特點的影響,我國現行的工程計價體系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和指令性定價色彩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雖然制定了一些有針對性的調價政策,但并沒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。造價管理部門大多提供直接服務,采取政府定價,因此成本沒有競爭力。以施工企業自主定價為特征的工程計價體系需要建立和完善。